#2032 : 一個懷疑論者的驚奇 ( 08-02-2009 )

專題主講

施德柏  Lee Strobel

人物專訪

歐利奧 (Aurelio Barreto)

音樂獻呈

詩歌:
快樂,快樂  ( Joyful, Joyful )
我要向山舉目 (I To The Hills Will Lift My Eyes  )
奇異恩典 (Grace)
素菲-述說神慈愛 (Sofie Thurston – The Story of God’s Love)
三一頌 (Praise God From Whom All Blessings Flow)

專題主講文章

我只想跟你們講一個故事,真人真事,我的故事;而這個故事,正如蕭律柏博士指出,由無神論開始。在我年青的時候,我已經有一個結論:一位全愛、全能、全知的宇宙創造主,一看就知道是荒謬的,根本不值得我花時間去深究。我認為不是神創造人,而是人創造了神。為甚麼?人畏懼死亡,因此製造了這個意念,這粒空中糖果,天堂的意念,使他們在死亡時好過一點。我是這麼認為的。

因為我不相信神,所以人生裡沒有可依循的道德觀念;我自創我的德道準則。人生中最重要的事,就是為自己提供最大的歡愉。要講這一點其實是很尷尬的,不過我要跟大家講出真相。我以往過的生活,不道德、醉酒、褻瀆、自戀、自毀,就是昔日的我。因為我常常尋求最大的興奮,我經常尋找最終極的歡愉,但沒有東西能夠滿足我,所以我非常的生氣。記得有一天,我跟太太爭吵,我退後,一腳把客廳的牆壁踢開一個洞,只是因為憤怒。我會告訴大家我最醜惡的一面。女兒還在學步時,有時她獨個兒在客廳玩耍,若聽見我回來了,正從前門走進客廳,她會靜俏俏的收拾好玩具,回到自己的房間,把門關上。這次他又喝醉酒嗎?他又要踢破牆壁嗎?又要大喊尖叫嗎?至少這裡還很好,很安寧。朋友們,那是我最醜惡的一面。

我娶了一名不可知論者,因著朋友的介紹,她踏上了屬靈之旅,最後相信了耶穌基督。當時我認為那是最糟糕的事,不過,我卻看到她的性格和價值觀,還有她跟我和孩子相處的態度,都出現了積極的改變。接下來的幾個月,她的表現很吸引我。一天,她邀請我去教會,我就決定去了。聽見年青傳道人講道,這個名叫海波斯的人,他講及基本基督教信仰。離開的時候我說:「第一,我依然是一名無神論者。第二,不過,若這信仰是真的,會對我的人生有重大意義。」於是那天我決定了,利用我在法律及新聞的專業訓練,對基督教或別的信仰系統,進行有系統的調查,於是我展開了為期兩年的屬靈調查。以下我想為大家簡述那次調查的關鍵元素。我很快就斷定,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都是真的。人人都能自稱為神的兒子,你能夠,我也能夠;耶穌自稱為神的兒子,那又如何?但祂不僅自稱為神的兒子,祂更從死裡復活,這是很好的證據,證明祂講的是真的。因此使徒保羅說:「若基督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就是徒然,你們仍然活在罪中。」

若你跟我一樣,跟以前的我一樣,是無神論者,或是屬靈的尋求者,又或者各位基督徒,你要尋找一個框架,讓你能跟朋友談論,為何你信,你信甚麼,讓我快快把復活的證據簡述一遍。我用了四個由E字開頭的詞語。

Execution死刑。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,我以前會想,也許耶穌沒有死在十字架上,也許祂沒有復活,祂不過是活下來了。我到全國各地訪問學者和歷史學家,很快就明白到一件事:在這範疇的歷史學者當中,包括無神論者、懷疑論者、不可知論者,他們全都相信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鐵一般的事實,大家查看古代歷史就會發現,在這些學者之間並沒有爭論。我們不僅在新約聖經裡,找到關於耶穌釘十架的獨立報告;有留下來的文件,也有一世紀的目擊證人的報告。我們更發現聖經以外的五個證據,確證了耶穌死在十字架上: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,另一位早期的歷史學家Tacitus;你也可以問問無神論的新約學者,例如Gerd Ludemannn,或不可知論的新約學者,例如Bart Ehram,他們都會跟你說,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,在歷史上是不爭的事實,若持相反觀點,必定會遭人譏笑,無法再在學術世界裡立足。第一個詞語是Execution死刑,耶穌死了。

Early Accounts早期記錄。我們有關於復活的早期記錄,為甚麼這是重要的?我本以為復活只是傳說,但傳說要建立起來,需要很長時間,也許要在耶穌死後100到150年。人編造出種種故事,種種傳說,講及祂從死裡復活。我本來是這樣想的,直到我進行研究,訪問學者;我的發現叫我驚訝不已。我發現我們保存了一篇信經,最早期基督徒基於他們知道的事實而敘述的;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:3開始,保留了這篇信經,這篇信息包含了基督教的精粹:是耶穌死了,為了甚麼?為了我們的罪。祂被埋葬了,祂從死裡復活了。然後又提到一些目擊證人的名字,包括一些懷疑論者;當他們遇上了復活的耶穌後,生命出現了180度的改變。但要明白一件事,不同神學立場的學者,把這篇信經的寫作日期定於耶穌死後2至8年,而這信經的信念基礎則追溯至更早,實際上要推釘十字架的時間。因此,情況並不是,在耶穌死後100年,傳說出現,說祂從死裡復活了。我們並沒有這樣的時間距離,沒有。我們有的是古代歷史的新聞提要。

歷史上出現過的最偉大古典史家,是牛津大學的A.N. Sherwin-White,他研究古代世界中傳說形成所需的時間;他認為兩代人的時間,不足以讓傳說成形,並抹掉歷史真相。我們沒有兩代人的時間,我們只能推到事件發生的時間。朋友們,一個傳說能這麼快成形,並抹掉歷史真相,這在世界歷史上並沒有先例。

Empty Tomb空墳墓。歷史告訴我們,耶穌的屍體被放在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墓中,墓被封住,還有嚴密的看守;但在復活節清晨,人卻發現墓是空的。我認為關於耶穌的墳墓的空的,最有能力的事實是,在第一世紀宣稱墳墓是空的人,並沒有說別的話。換言之,即使是耶穌的死對頭,都默默承認墳墓是空的,他們要編造故事,他們要收買守衛,說是門徒趁他們睡覺時把屍體偷走了。
這是不合理的。門徒並沒有動機、沒有方法、也沒有機會這樣做;他們不會去偷走屍體,然後過著被剝奪權利的生活,被折磨至死,就只為著一個謊言。我認為他們不會。請明白,編造出一個故事,是因為你要掩飾一些事情。如果屍體還在墓中,何需編造出一個故事?編出這個故事來,正因為墳墓是空的,他們要找出解釋,卻是有破綻的,以前是,現在也是。問題從來不是「耶穌的墳墓是否空了」,人人都看見是那空的;問題是「如何使墳墓空了」。羅馬人不會偷屍體,他們想耶穌死;宗教領袖不會偷屍體,他們想耶穌死;門徒不會偷屍體,為甚麼?他們怎會因著一個生命,甘願被折磨至死,,撒謊者不是好的殉道者。我認為證據是,耶穌的墳墓是空的 。

理由是,祂實際上是從死裡回來了,尤其當你跟以下這一項來對比。Eye Witness目擊證人。不僅耶穌的墳墓空了,更加有一段時間,耶穌在12個不同場合,向超過515個人顯現;包括懷疑的人,也包括相信的人,男男女女,群體或個人,在室內或戶外。他們觸摸過祂,他們跟祂說話,他們與祂吃飯。我曾任芝加哥論壇的法律編輯,如果有515個目擊證人,我絕對不會掩飾那件案。若我們設一個證人席,傳召所有遇見過復活的耶穌的人來作證,盤問他們,查問他們,每人只用15分鐘,每天24小時,我們也要花上整整5天。多少人聽完了128小時的目擊證人證供後,離開時會說;「我就是不相信。」

作為一個懷疑論者,我必須找到解釋的理由;我以為自己找到了,也許那不過是幻覺,也許他們在幻覺中看見耶穌。但你可知道,我是一名記者,專門尋根問柢。我訪問過學者,在研究幻覺方面的重要專家,我問他:「你認為這些人看到的是幻覺嗎?」他看著我,說:「這不可能。」我問:「為甚麼?」
他說:「你要明白,幻覺是個別性的事件,並不會像傷風菌般傳開;它們像夢。我不能對你說,你喜不喜歡我昨晚的夢?就像幻覺,是個別性的經驗,你不能在半夜喚醒你的配偶,跟他說:「親愛的,我剛作了一個好夢,夢見我在夏威夷度假,我們現在何不再睡著?我們就會作一樣的夢,這樣就省下了飛機票的錢。一定會很精彩。」很不幸,我們不能這樣做。

然後他說了一句話,我永遠不會忘記。他說:「515個人在同一時間有相同的幻覺,這是比復活更大的神蹟,他再說了一件有趣的事,他說:「再說,假如那只是幻覺,屍體就必定還在墓中,對嗎?但屍體不見了。」朋友們,耶穌顯現不是幻覺,不是傳說,不是神話,而是真實的歷史事件,扭轉了門徒的生命。他們在耶穌死後,一度表現得垂頭喪氣,但歷史告訴我們,他們宣告,耶穌藉著從死裡復活,證明了自己是神的兒子。他們宣告,甚至到最後一口氣。並不因為他們有信心那是真的,並不因為他們相信那是真的,他們至死宣告:「耶穌從死裡復活,以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。」因為他們在那裡,他們看見了,他們摸過祂,他們跟他談過話,他們知道那是真的,他們認識真理,他們願為之捨命。

朋友們,我花了兩年時間調查這件事,在不同的書裡,我寫了1000頁文字談論這證據,我剛剛也提到了,但終於有一天,那是星期天的下午,我開始尋找並收集證據這無數證據有力地支持基督教的真理。若要保持無神論的觀點,會比成為基督徒,需要更大信心。我明白到在這一切證據當中,要堅持無神論的立場,猶如在證據的滔滔江河裡逆流而上。我做不到。我受的是新聞與法律的訓練,要回應真理,因此基於當日的證據,我相信了。我得出一個結論,耶穌的確自稱為神的兒子,祂藉著從死裡復活證明了這一點。接下來我不知該做甚麼,我記起早前有人在聖經裡給我指出一段經文,於是我去找。約翰福音1:12:「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、作神的兒女」。我看著這節經文,留意到這節經文形成了一個等式,說明成為神兒女的意義:
相信+接受=成為
我明白到,基於那證據我相信,就是耶穌藉從死裡復活,證明了自己是神兒子;但這不足夠,根據這節經文,我不但要相信,還要接受耶穌基督;我必須接受這份免費禮物──赦罪和永生,是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所換來的,祂代替了我,為我一切過犯付上代價。當我接受祂的恩典作為禮物,赦罪和永生,我就要永遠作神的兒子,於是我跪下來。承認我一生中所犯的無數的罪,那一刻,我靠著耶穌基督接受了完全的赦免,成為神的兒子。

然後,第一個意念是,應該告訴太太麗莉,她應該想知道的。於是我出去告訴她,她泣不成聲,她擁抱著我說:「你這個硬心腸的浸信會之子,這兩年來我一直向你傳福音,但說實在的,我對你毫無盼望,我對你不存任何希望。我跟教會的人分享,這位溫柔的女士把我拉到一旁,對我說,麗莉,沒有人是沒有盼望的。」麗莉說:「她給我一句舊約的經文,以西結書36:26:『「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,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,賜給你們肉心。」』而我一直不知道,在那兩年的調查中,太太每天都這樣為我禱告。

從那星期天的下午開始,不是一個夜晚,而是一直以來,我向耶穌基督和祂的靈開放,我的生命開始改變,我的優次開始改變,我的道德開始改變,我的性格開始改變,我的價值觀開始改變,我的關係開始改變,我對兒女的教導開始改變,這一切都變得更加好。我的女兒愛麗,當時她只有5歲,她只知道在人生的頭5年裡,爸爸常常發怒,常常缺席,在牆壁上踢洞,醉熏熏的回家;那就是她整個世界,是她所知道的。但我接受耶穌基督之後的第5、6個月,從她5歲的角度看見,神在她眼前改變了爸爸;她一直觀察、觀察、觀察,觀察了5、6個月,她去跟主日學老師說,後來跟太太說:「我想神在我身上做祂在爸爸身上做的事。」5歲那年,我的女兒,把生命交給了耶穌基督,現在她是我最好的朋友。

朋友們,神改變了我的一生,祂改變了我的太太,祂改變了我一家,祂改變了我們的將來,祂改變了我們的永恆,這就是我的故事。你有甚麼回應?你會怎樣做?讓我很快的向兩群人說話。有些人,你還未相信,也許你聽起來覺得陌生,也許是朋友鼓勵你來的,但你還未相信;我可以告訴你一件事嗎?這是沒問題的,是可以的,但請做我所做的,查根究柢;親自去調查,聖經希伯來書11:6:「神賞賜尋求祂的人。」誠心去尋求祂,若拙著《為真耶穌辯護》對你有幫助,好。還有許多別的資源,去查明真相。最後我要說,相信卻未接受的人,你或許想,為甚麼我的生命不改變?為甚麼我的孩子看不見我的改變?這是否因為你只在理智上同意基督教,但卻從沒有接受這份免費的禮物,從耶穌基督領受赦罪和永生?你還未接受耶穌作你的赦免者和帶領者?
朋友們,讓我鼓勵你,讓我為你、為你的家庭懇求你,若沒有做我所做過的,今晚別蒙頭大睡。你只需作一個簡單的禱告:「主耶穌,我相信,我相信祢是神的兒子,正如祢親口宣稱的。我沒有活出祢想我活出的生命,我知道自己未達到自己的道德標準,更別說祢的標準,那是更高得多的,我明白。我要回轉,我要悔改,我不要再走自己的路,我要走祢的路,接受祢的愛、祢的恩典、祢的赦免、祢所賜的永生;我接受,我領受,主耶穌,帶領我一生,因為從這一刻起,我屬於祢。」朋友們,若你今天踏出這一步,就在這一刻,神要改變你;祂要改變你的永恆,祂要收納你作祂兒女,直到永遠。

我們禱告:父啊,我為了在屬靈上尋求的人感謝祢,願他們找到關於祢是誰的真相,願他們進入信仰,願他們被改變。父啊,至於我們這些成為祢兒女已有一段時間的人,求祢幫助我們向別人解釋,我們為何會相信我們所相信的。謝謝祢,我們是有理智的人,同時也是祢的跟隨者,祢賜我們思想,感謝祢。奉耶穌名禱告,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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