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九集﹕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(12/01/03)

專題主講:蕭安珀博士

今天早上我要講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,也許我們從未想過送禮的力量有多大,選擇那正確禮物的力量又有多大?
昨天跟內子開始搜羅聖誕禮物,做得不錯吧!感恩節還沒到哩,有誰已經買了聖誕禮物。有一些,但還有許多人沒舉手,希望你不像我要買那麼多份禮物,你知道我有多少親戚嗎?真是多不勝數。
但我講的是一種禮物:
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、
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是慷慨的、
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是有洞見的、
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是永恆的、
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能帶來改變。

我們從神領受那禮物,是最寶貴的禮物,無論如何都感謝不了,那禮物能釋放世界,帶來我們從未經歷過的自由,那是神慷慨賜下的禮物,是永生的禮物。

你們可能聽過包安雅姊妹,1986年她到墨西哥第灣拿監獄探望一名囚犯,被眼前的慘劇深深觸動。不曉得你們有沒有去過墨西哥第灣拿,跟這裡很不一樣。那裡的監獄也不像這裡,她在那裡看見人們受苦,於是決定留下來與他們同住。今天她仍住在監獄裡,自願的,為滿足裡面的需要,那是份慷慨的禮物,獻上生命的禮物。

神賜給我們也是生命的禮物,那份禮物最特別的是,我們因此也能獻出生命。神並不是要我們搬到監獄裡,作那樣的奉獻,神的要求比較簡單。

路加福音六38: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�堙F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」

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最奇妙之處,我們施予,就會成為接受禮物的。神認同並使用我們的慷慨,然後祂再給我們,我們不可能會多給了神。這是難學的功課,但學會後卻是人能掌握的最大能的工具,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先是慷慨;其次是有洞見。能看見需要,並滿足它。

包姊妹看到需要,便獻出生命,到那裡去。我讀過一則關於她的故事,一位婦人去找她,對她說,她沒錢,肚子又餓,包姊妹只有十五塊錢,要買自己的食物,她勉強拿出十塊錢,對婦人說:「拿去吧!」婦人離去後,她卻感到很難過,於是跑到街上把婦人追回來,說:「對不起,我沒有把我的精神給你,我沒有問候你的孩子、你的家人,我只給你一點點錢,這裡還有五塊,你也拿去吧!」回到監獄前,一名男子走向她,跟她擁抱,說:「再次看見你真好,包姊妹,她轉過身來,發現自己手中握著一張百圓鈔票」,我們不可能多給了神,神永遠是最偉大的付出者,祂慷慨。

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是有洞見;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是永恆的,不是轉瞬的事,乃是持續到永遠。

我女兒比兒子大兩歲,兒子五歲那年,女兒到西雅圖一位朋友家渡假一週,姊姊快回來,兒子很興奮,跟我們一同到機場接機,平常他們不會這麼要好,兄弟姊妹該很明白吧!他很想念姊姊,見面時不曉得該怎麼辦,想送她一點東西,但又沒有準備,摸摸口袋,發現裡面有張五圓鈔票和一點零錢:「姬斯,這全送你!」
他就把口袋裡的錢都給了姊姊,姊姊聳聳肩膀,說聲謝了,就把錢收下。

第二天,一切回復原狀,他們又再「打成一片」,弟弟對姊姊說:姬斯,把錢還我,姬斯當然不肯,說到底是他把錢給她的:「對不起,安東,錢不是你的,是我的,你已經把它給我了。」禮物就是這樣。送了出去,就不再屬於你,是永遠送出去了。

講到永遠,你知道嗎?今天是我結婚周年紀念,十八年了,不是很奇妙嗎?結婚周年紀念是兩個人的事,你們也許不知道,內子在這裡,請為她鼓掌,她是我所愛的,當娜,請站起來,這就是跟我度過十八年的妻子,今晚我們會好好慶祝。
我們結婚十八年,記得在婚禮中我們用的是傳統誓詞,裡面說到死亡我們才會分離,我們對那盟誓是認真的,我們也面對過挑戰,別誤會,我們有沮喪的時候,也不是常常都可愛,但我們已經作出委身,到死亡我們才會分離。

現今的家庭面對嚴峻考驗,巴納研究所指出,一個家庭每年平均開支八千美元,而經濟壓力是導致離婚的主因,我不禁想到當一對新人走到台前,不應說到死亡我們才會分離;而是說到舉債我們才會分離。

事實上,太多人不善理財,他們受制於經濟,我們知道,因為他們不領會給予的力量,「一份禮物的積極力量」,除非你能夠把它給出去,否則永遠無法控制它。從賺到第一個十塊錢開始我就這樣做。

我在亨利叔叔的農莊打工,除掉豆田裡的野草,你們這些城巿人不會明白,也許這裡有些農夫會明白,有沒有人明白?他曉得。有人知道在豆田裡走是甚麼滋味?辛苦極了,腰也要斷掉,是屬於勞力的工作,拿著砍刀,走在田裡,把草砍掉。這是唯一的方法,工作了一星期,叔叔給我十塊錢,那已是不錯的工資,然後他對我說:「安柏,星期天要奉獻一塊錢。」我問他是甚麼意思?他說,他們會傳奉獻盆,你就把一塊錢放進去。我只得十塊,要奉獻一塊?這就是十一奉獻,他說:把收入的十分一奉獻!我問:「一定要嗎?」「是的」,他回答,好吧,我奉獻了,於是我學會十一奉獻。從那時起直到現在,從未間斷,我們不可能多給了神,神往往成就我無法解釋的神蹟,或許這可以解得通。

休斯頓第一循道會的艾查理博士收到一封信,信上說:

「以本人目前的經濟狀況,恕無法按閣下要求開出支票,本人陷於經濟困境,乃由於聯邦法、國家法、縣法、社團法、岳丈岳母、小姑……上述法例要求本人繳付。營業稅、娛樂稅、人頭稅、學校稅、燃料稅、生命稅、水稅、銷售稅、甚至我的腦袋也得課稅。我要申請營業執照、犬隻執照、結婚證書,又要捐獻各個組織:婦女救濟、失業救濟、各間醫院及慈善團體,包括紅十字會、黑十字會、紫十字會、雙十字會。為保障自己,我買了人壽保險、物業保險、責任保險、失竊保險、意外保險、商業保險、地震保險、風暴保險、失業保險、火災保險。我受到調查、期望、不尊重、拒絕、沮喪、被檢查、再檢查、知會、改造、傳訊、罰款、訓示、被迫,直至我能提供源源不絕的金錢,滿足人已知的所有需要。我若拒絕作捐獻,便遭杯葛、議論……直至我倒下,牧師,老實說:若非遇上出奇的事,我必不能付上支票。那隻經常騷擾民居的狼剛好闖進廚房,我把它賣了,錢在這裡,我們無法解釋,只能信靠。」

「一份禮物的力量」是慷慨,十一奉獻是舊約律法,耶穌與我們立新約,並沒有要求十一奉獻,你想給多少就給多少。若想給1 %,就給1 %,立下誓約,委身,
若仍覺太多,就給0.5 %。這是你和神之間的事,要緊的是你開始給,我從未見過人未曾立約,就能夠付上十一奉獻,聽見嗎?從未見過。但當我們立下盟約,
神就會供應,並應驗祂的應許,這新的約、新律法、十一的新約,最美的是不把你限制在十一之內,你可以給超過十一,你怎樣給,就怎樣得回。

我知道我們不可能多給了神,多年來我的奉獻都超過什一,我會給更多,盡可能多給,因神已給了我,我要挑戰你,禱告問神:「主,您要我為您、您的教會、您的差傳事工奉獻甚麼」用你的靈、心和身體,整個人。說:「主,我屬於您,照我本相接納我,然後把你的才幹和恩賜獻給祂。」你若面臨經濟問題,就更應當這樣做,立下誓言,並試試神。

根據瑪拉基書三章10節的教導,我們應這樣禱告:「試試我,將我放在試驗當中,好讓我看到有甚麼發生,請試試我。」路加福音六章38節說: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�堙v,付出吧!

親愛天父,感謝您賜我們能力和機會,感謝你賜下禮物,求主幫助我們作一個慷慨及有洞見的人,幫助我們送出一份永恆的禮物、帶來改變的禮物,使我們成為您呼召我們成為的人,神啊,幫助我們管理錢財,而不是作錢財的奴隸,使我們能夠給予。主,這裡是屬於您的十一,求您使用,使更多人能領受您的禮物,您的慷慨、您的眼光、您的永恆,使人改變的禮物,您的兒子耶穌基督,為這一切感謝您,阿門!

願主賜福保佑你,願主用臉光光照你,賜恩給你;願你躺下、起來都有主的平安、
工作、休息、歡笑、流淚,都有主的平安,直到永恆的那天站在耶穌面前,阿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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